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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12.02.14

《中德税收协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引用
中德两国互为重要的经济贸易伙伴国.《中德税收协定》自1985年签订以来,成为两国解决双重征税和防止逃漏税问题的法律准则.然而,《中德税收协定》实施后,中国不断地推进税制改革,两国间经贸往来出现了新的形式,与此同时,国际税法理论也有了新的发展.因此,适时修改《中德税收协定》是必要的.尽管中国在德国的投资已有所发展,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中国仍是资本输入国,在修订《中德税收协定》时,应当坚持来源地管辖权为主和适当兼顾居民管辖权的原则.

《中德税收协定》、双边经济活动、双重征税避免

DF963(国际法)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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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397

50-1020/D

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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