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1.04.13
民事审理的集中化研究——以庭审程序为中心
庭审是集中审理的关键,集中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开庭审理中得以落实的,审理是否实现了集中化也主要是在开庭审理阶段体现出来.对于我国是否实现了审理的集中化,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但我国立法上并没有严格区分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虽然有些案件表现出来的是只经过一次庭审即告终结,但这实际上是建立在多次“非正式开庭”基础上的.而且由于“非正式开庭”喧宾夺主成为法官获取案件信息的主要渠道,开庭本身都不具有实质意义,就更谈不上有集中、连续地开庭审理的可能.有鉴于此,为了实现审理的集中化,就需要对现有的开庭审理程序进行改革和完善.
民事诉讼、集中审理、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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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民事诉讼审理的集中化——基于法院民事审判的实证研究”10YJC820078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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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