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1.03.04
股份公司内部权力配置的结构性变革——以股东"同质化"假定到"异质化"现实的演进为视角
传统公司代理理论与制度基于股东"同质化"假定的逻辑基础而展开,"资合性"正是对这一基础的法理化表达.股东"同质化"假定具有人性同质与利益同质之内涵,建构其上的股份公司内部权力配置以资本作为唯一标准,形成了权力定位中的股东会中心主义、权力分配中的股份平等原则和权力运行中的资本多数决原则.但这些权力配置原则所产生的诸多流弊已然昭示出其逻辑基础存在先天缺陷.股份公司股东"异质化"现实已经得到公司理论和实践的有力佐证,并不断催生出股份公司内部权力配置的结构性变革.
公司治理、股东同质化与异质化、公司内部权力配置、逻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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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股份公司股东异质化法律问题研究"08JC820036;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资助项目"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SFB1006
2011-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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