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0.06.14
国际公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作用与应用
WTO法是在国际公法的大背景中创制的,WTO协定不是存在于一个不受一般国际法影响的制度中.WTO法从来就不是一个封闭的、自给自足的法律制度,WTO规则是更广泛的国际公法内容的一部分,它在国际公法的框架内运作,并不是脱离国际公法的法律子系统.至少在解释的层面,它们总是会有某种程度的互动.国际公法可为WTO规则提供规范背景,有助于WTO无具体规定的某些方面的运作或提供解释性指导.在解释WTO协定的必要范围内,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有权使用或考虑其他条约、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但是,它们并非作为法律适用.在WTO争端解决中,其他国际法规则的作用是有限的、辅助的.
国际公法、WTO协定、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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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国际法)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09G-14
2011-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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