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0.05.16
对两大法系"缺席判决主义"本质之思考
学界大多认为,"缺席判决主义"的本质是缺席就败诉.通过对两大法系一些国家缺席审判制度的深入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法官依然要对诉讼要件和证据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同样须要经过审理才能作出缺席判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审前命令的判决不属于缺席判决.因而,"缺席判决主义"的本质应当定性为单方审查.
缺席判决主义、民事诉讼、诉讼要件、证据资料、单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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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四川省教育厅项目"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研究"08SA127
2011-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5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