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0.04.17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立法探讨——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的相关规定
在理论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范围包括涉外婚姻的成立及效力、涉外夫妻关系、涉外离婚的条件与效力、涉外父母子女关系及其他涉外家庭关系.我国现行立法仅对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扶养等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正在起草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草案)用专章规定了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但其结构安排和内容仍值得进一步探讨.未来立法应按照婚姻家庭关系的内在逻辑要求,借鉴国际社会立法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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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5(民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及其实施机制研究》07FXB078
201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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