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0.04.09
风险社会之下经济刑法的基本转型
如果刑法是一个社会需求的反映的话,那么风险社会中的刑法就会成为安全的中继站,因此对高度危险犯罪的预防与控制将成为刑法的问题定义与解决框架,刑法转而将更加重视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经济犯罪作为风险社会中的危险源之一,危害的加剧与类型的翻新就是当前世界各国经济犯罪的基本样态.作为对此样态的回应,经济刑法出现了刑法保护膨胀化、法益保护的前置化和刑法介入多样化的基本转型,从而形成了愈来愈浓重的重刑化立法趋势.
风险社会、经济刑法、刑法机能、社会安全、法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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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刑法)
201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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