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0.04.07
经济法上的非强制性干预研究
经济法被视为克服市场失灵的基本法律形式.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基本途径既包括强制性干预,也包括非强制性干预.可以将经济法上的非强制性干预划分为投资经营、经济合同、经济促导、民主协商、行政给付、信息供给、行业协会干预几种类型,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非强制性干预的价值、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路径作进一步分析,以深化对经济法干预机制的认识.
经济法、干预、非强制性、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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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实施民生财政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09XFX021
201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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