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0.02.03
政府主导下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从理想回归现实
尽管现行法律严格限制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可能,但不少地方政府都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出台了大量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即财政收入、经济增长的最大化来决定是否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这和农民、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相冲突;为此,应对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办法进行改进、修正,以最大程度平衡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好经济增长、耕地保护、宏观调控、农民增收的相互关联.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地方政府、农民权益、耕地保护、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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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5(经济法、财政法)
2010-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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