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9.05.17
回归"马锡五"的思考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现今,重提马锡五审判方式也有其特定的原因,本文对其原因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笔者坚持认为,作为一种审判方式,囿于.自身的特点和理念,马锡五审判方式已不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已经疏离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重提这种方式虽然对我们建构和完善多元化、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具有警示性,但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初级阶段,民事诉讼建构的基本方向依然应当是强调诉讼裁判的主导性、强调裁判程序的正当性,以顺应和推动中国社会的转型.
马锡五审判方式、调解、纠纷解决、程序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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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3(法的理论(法学))
2009-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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