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9.05.06
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性质之定位
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仅存在若干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的问题,而且模糊了房屋拆迁的法律性质.政府一方面实际主导着拆迁,另一方面又不承担拆迁人应有的法律义务.政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含混不清,是造成被拆迁人处于不利地位的根本法律原因.法律修改的首要问题在于理顺拆迁法律关系,明确房屋拆迁的行政征收性质,依此对房屋拆迁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配置.政府作为行政征收人直接承担对被拆迁人履行拆迁程序、拆迁补偿等方面的义务.
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性质、法律修改、权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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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7(经济法、财政法)
2009-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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