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9.05.01
"五个主义"的摒弃与中国法学的未来
中国法学60年,以1978年为界,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就其指导思想即法学认识论和价值论而言,前30年主要是"法学教条主义"、"法律经验主义"、"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法学实用主义".后30年的进步,主要是摒弃这"五个主义"的结果.经30年的努力,"五个主义"远未彻底摒弃,有些问题仍还比较严重地存在.中国法学如果要起到它指导中国法治建设实践所应当起的作用,只有继续反对和彻底拼弃这"五个主义".
中国法学、法制建设、"五个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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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2(法的理论(法学))
2009-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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