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9.03.014
亲属权利的法律之痛——兼论"亲亲相隐"的现代转化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是一种亲情伦理立法,现代东西方主要国家法律都确认由亲属身份而自然获得的某些例外特权,这是一种亲属权利立法.我国现行法律在否定"亲亲相隐"的亲情伦理立法以后,却没有确立亲属权利立法原则,这种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导致诸多尴尬和悲剧,"余祥林案"中余母的不幸遭遇即为典型.本文阐释古代"亲亲相隐"亲情伦理立法和现代亲属权利立法的各自特点,论述法律确认亲属权利的必然性和迫切性,探讨古老"亲亲相隐"对确立我国现代亲属权利制度的正面价值及其在现代人权理念之下的创新转化.
亲亲相隐、亲属权利立法、现代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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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4(法的理论(法学))
2009-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