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9.03.002
政府系统副职职能转型、规模控制与组织法治
改革政府系统副职现状,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有机部分,是政府组织、法治化、科学化的基本要求.加快政府组织法治化进程,完善政府组织法的框架和内容,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提升部门地位和权能,实现政府系统副职职能转型和规模控制,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实现政府组织体系科学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政府副职、职能转型、规模控制、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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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9-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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