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9.02.011
环境规制与财产权保障的冲突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当协调好环境规制与财产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德国<宪法>尽力协调私人财产权的自由保障功能和社会公正功能之间关系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环境规制行动中,要分清对财产使用的负外部性的规制和特殊贡献两种不同情形,贯彻好比例原则和平等原则.
环境规制、财产权、社会公正
31
DF46(经济法、财政法)
2009-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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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财产权、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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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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