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8.06.016
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举证责任分配标准的合理性分析
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为了完成其迅速而有效地解决争端的义务,在DSU没有对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出任何规定的情形下,在判例中基本采用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时,也发展了一些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标准.遗憾的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实践表明.他们并没有严格遵守其形成的相关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其形成的相关标准也缺乏合理性: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于忽视了实质公平,在WTO审理实践中容易被滥用;例外规定与排除规定之间存在区别的分析多此一举;重要性等级标准缺乏合理性及例外规定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标准既没有法律依据,其合理性也受到质疑.这必然削弱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因此,对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所形成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标准实行必要的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争端解决机制、举证责任、例外规定、排除规定、重要性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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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39(国际法)
2009-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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