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7.04.026
取消农业税合乎平等原则吗——兼论对优惠措施的合宪性审查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此后,农业生产者的纳税义务即被免除.其实这种取消农业税的措施,在宪法理论上可以被称为"优惠措施".如果从宪法学的角度看,作为一项抽象性的立法决定,取消农业税的惠农措施并不一定具有合宪性;因为作为一项针对特定主体的优惠,对于其他主体可能会产生不平等,从而有违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但是否违反平等原则,却是需要通过宪法上特定的审查标准;只有通过这种检验,优惠措施才能获得那种可通过违宪审查的宪法正当性.
取消农业税、优惠措施、平等原则、合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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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2(经济法、财政法)
2007-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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