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2397.2007.02.002

通向人性的复兴与和谐之路——民法与经济法本质的另一种解读

引用
人性是人基于生存与发展的天然的心理倾向.群体、组织、国家与法律是人性演化、冲突与调适的必然产物.在国家体制下,人性受到保护的同时也受到抑制.民法以排斥国家权力的方法,在国家体制下开辟了人性解放的新天地;经济法则是在国家体制下民法第一次解放人性的基础上,为克服民法于人性解放方面的某些不足而构建起来的规则体系,是国家体制下人性的第二次解放与和谐调适.因此,尊重民法与经济法是明智政府达成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民法、经济法、人性、和谐

29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07-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1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29

2007,29(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