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6.05.016
司法经验整合及其抽象化问题——从私人背景步入公共领域的法官经验
司法经验本身强调的不是个体的独特性,而是与群体不可分割的整体性.在司法实践中,现有非正式的"内部请示报批"和"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独特的司法经验整体化机制.但其抽象化的过程和结果,难以释放经验整体化的功能.我们应充分利用司法裁判本身所具有的规则和经验价值,形成社会可资共用的法律智识资源,以一种迂回的方式实现司法经验的整体化.
司法经验、整体化、抽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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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司法制度)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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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