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6.03.010
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
我国目前正在着手修改的《合伙企业法》,拟增加关于"有限合伙"的内容.在有限合伙相应的破产环节上各国一般均通过个人破产制度予以调整和化解.加之我国家庭整体负债率高,居民个人消费和社会的整体经济形式存在失衡,个人破产立法势在必行.目前我国消费信用体系正在建设之中且已初具规模,中国实施个人破产已初步具备条件.但是个人破产是一把双刃剑,应当设置较高的申请破产的门槛和合理的财产扣押范围,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债务清偿计划制度和破产免责制度,并实行人格破产和限制消费制度,同时应避免金融机构为获取贷款利润滥发信用卡,鼓动消费者过分超前消费.
个人破产、债务清偿计划、破产免责制度、人格破产、限制消费
28
DF412(经济法、财政法)
200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