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2397.2006.02.016

我国公司重整制度的检讨与建议--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视角

引用
公司重整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债务人复兴从而维护社会利益,是现代社会公力干预经济的体现,但这种公力干预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即必须以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我国目前尚无现代意义上的公司重整制度①,已有的所谓"整顿"制度也被束之高阁.新<破产法草案>确立了重整制度,但从债权人利益保护着眼,仍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

公司重整、债权人利益保护、破产法的完善

28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06-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31-13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28

2006,28(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