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6.01.006
刑法伦理解释论
刑法解释问题的关键是依照什么价值原则和指导思想来理解和适用刑法条文,对此,迄今为止的各种刑法解释理论都没有给人们以正确、简单的指导.本文提出的"伦理解释论"认为,最好的刑法解释应当在刑法文本用语的最大含义范围内选择、适用最符合公众善恶观念的含义."入罪解释论"和当下流行的"出罪解释论"都是荒谬和错误的.与"合乎伦理地解释刑法"相比,由谁来解释刑法、用什么方法来解释刑法并不重要.
伦理、善恶观念、批判、入罪解释、出罪解释、解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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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0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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