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5.06.017
我国受托人权力制度之思考
与早期信托法制相比,英美现代信托的功能和信托法的价值取向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因而受托人权力也有了很大扩张.我国现行<信托法>受托人权力制度存在重义务轻权力之弊端,它缘于重安全轻效率的价值误区和重负面轻正面的认识误区.其建设方向是走出认识误区,更新价值观念;重视受托人地位,强化受托人权力;借鉴日韩经验,加大移植力度.
权力、渊源、检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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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1(民法)
2005-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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