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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05.05.005

私法视野中的新闻自由

引用
在私法视野中,表达自由在本质上可以归结为一般人格权,是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具体化.从民法上的意思表示理论出发,新闻自由表现为采访自由、写作自由、发表自由、编辑自由、表现形式自由这一环环紧扣的连续性过程.新闻自由的演变史与民法的现代化发展史之间存在根深蒂固的契合.思想的自由市场理论与私法自治之间亦存在不可忽略的勾连.

私法视野、新闻自由、私权利

27

DF529(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BXW005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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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27

200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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