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5.05.005
私法视野中的新闻自由
在私法视野中,表达自由在本质上可以归结为一般人格权,是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具体化.从民法上的意思表示理论出发,新闻自由表现为采访自由、写作自由、发表自由、编辑自由、表现形式自由这一环环紧扣的连续性过程.新闻自由的演变史与民法的现代化发展史之间存在根深蒂固的契合.思想的自由市场理论与私法自治之间亦存在不可忽略的勾连.
私法视野、新闻自由、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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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9(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BXW005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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