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5.04.017
论消费者及消费者保护在经济法中的地位--"以人为本"理念与经济法主体和体系的新思考
"以人为本"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经济法的主体可以概括为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消费者是经济法主体的核心.消费者的保护需要经济法,经济法是消费者保护的主要法律部门.我国应以消费者保护为中心,构造经济法的体系.
以人为本、消费者、消费者保护、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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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9(民法)
200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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