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5.04.005
我国宪法的制定、修改与社会法治化转型
中国向法治社会的转型是通过社会内部自身变革的方式在政府主导之下得以实现的.转型的轨迹可以描述为:思想解放运动使全党全国人民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新认识了马克思主义,在彻底否定和不断排除影响中国发展的"左倾"、"右倾"思想和观念的同时,人们的现代文明思想与理念也得到了全面提升并不断加深修养;在正确认识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同时,开始了改革开放将马克思主义与我国社会主义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发展探索道路.民主法制的重建和不断完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实现了市场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最终实现了社会向法治化的转型.
法治社会、改革开放、思想解放、政治体制、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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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200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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