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2397.2004.06.019

中国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存废

引用
中国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很独特.从起源和定型过程上考察,可以发现它和中国传统的国有经济制度有密切的联系.依据对其中几个具体理论问题的分析以及对该制度目前运行实际效果的判断,笔者认为它已经不适应中国股份公司当前的发展和对现代化公司治理的要求,应予废除.基于以上结论,并借鉴德国对股份公司代表人制度的规定,笔者提出了对中国<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建议.

股份公司、代表人、董事会、经理

26

D411.91(工人运动与组织)

2005-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5-13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26

2004,26(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