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4.04.012
论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死刑案件的再审
再审制度是作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出现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及其例外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于保障人权.若从再审以人权保障为主旨角度审视,我国以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为主要依据的死刑案件再审,在死刑犯提起再审的时间保证、启动再审的主体以及再审的审判管辖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制度缺陷,需要进行改造.改造的主要思路是建立有利于被告人人权保障的死刑案件再审制度.
一事不再理原则、人权保障、再审制度、死刑案件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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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8.2(诉讼法)
200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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