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3.06.023
从绝对理性到相对理性--民法法典化的思路
如何制定我国民法典?学者们意见分歧较大,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三种思路即英美式、法国式和德国式.三种思路中的法国式、德国式的主张均强调民法典内部结构的逻辑性和体系性,注重法典的形式理性.然而,纵观20世纪以来,各国民法典为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发生的种种变化表明,传统的民法典试图将所有的民事法律规范纳入其中的设计只不过是一个梦想而已,其所倡导的形式理性正在从绝对理性向相对理性转变,社会需要的是一部更多体现实质理性的民法典.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思路中应选择制定颁布单行法,即形成一部体系开放的实质上的民法典,而非传统民法所倡导的形成一部逻辑性极强,容纳内容有限的形式上的民法典,以符合当代的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理性主义、绝对理性、形式理性、民事单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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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民法)
2004-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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