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3.03.025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分权体制--兼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本文认为,所谓分权体制,其精神实质,并不是国家权力配置的具体模式,而是将国家治理权划分为几种基本形式、分别赋予不同的国家机关来行使,以防止因权力过于集中所导致的权力腐败.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不同,分权体制的具体模式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主权与国家治理权相统一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主权,一府两院行使国家治理权.
分权体制、人民主权、国家治理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常委会
25
DF22(国家法、宪法)
200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6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