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3.02.023
限制董事经营责任法理的比较研究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日本新商法中,有一个显著的特征是增加了限制公司董事经营责任的规定.这个被称为责任限制的制度,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美国各州实施的限制董事责任之立法有着深厚的渊源.虽然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两个国家的制度存在许多的不同之处,但都明确了一个理念,就是在强化董事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经营风险给公司发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值得我国在立法中加以借鉴.
董事、责任、限制、免除、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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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7(经济法、财政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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