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1.03.002
自由@人权@法治——人性的解读
自由是基于人类本性的一种需要,而人满足需要的特有方式又决定了“凡是自由,皆有限度”;反映人类共有需要的人权,不完全等同于可能包含个人特征的“个人权”,一国人权的具体内容取决于该国最大限度满足公民需要的客观条件;以保护、发展基本人权为核心的现代法治必须以反映人类共性的社会基本伦理为基础.
人的需要、自由、人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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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2(法的理论(法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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