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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00.06.013

我国反垄断立法规制对象的取向选择

引用
我国反垄断立法规制对象是以规制行为为取向,还是以规制结构为取向,理论界多有争论.本文从美、日等国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的变化,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得出:选择行为主义规制垄断是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最佳、也是必然选择.

反垄断、行为主义、结构主义、规制对象

22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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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22

20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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