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0.04.020
论合同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特别规定
作者将1999年<合同法>与1982年<经济合同法>对债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做了比较.<合同法>改变了原<经济合同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力的规定,立法的出发点就是坚决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在<合同法>中主要体现为"四权”、"三金”的规定.
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解除权、赔偿金、违约金、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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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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