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2397.2000.04.007

论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限

引用
中央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立法权不仅包括国防和外交事务,也包括自治范围内的有关事务.中央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立法权,保留对自治范围内事务的监督权.保持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适当张力,有助于"一国两制”的长久实现.

基本法、特别行政区、立法权限、香港、澳门

22

DF29(国家法、宪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7-4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22

2000,22(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