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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当前罪数理论模式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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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在实施完毕某个犯罪后,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适用法律时,首先必须要依据一定的行为标准来确定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是构成罪,还是构成数罪?在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一个或者数个犯罪后,再进一步的根据一定的原则或标准对此所谓的数罪确定如何科处刑罚.对这两大问题的具体情形的理论处理,形成了多个理论流派,日本的理论称为罪数论,德国的理论称为竞合论.我国早期在此方面理论相对缺乏,改革开放以后,学习日本建立了罪理论,但是在这一学习吸收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导致现今,很多学者要求向德国的竞合论转变,本文尝试在对日本罪数论、德国竞合论的解构以及我国罪数论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罪数理论、犯罪竞合论、体系重构

D92;K2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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