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合同法范式面临着深刻的危机,各国民法典在民事责任立法的过程中,逐渐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合二为一,互相准用.我国立法也相应体现出了“大侵权,小违约”的趋势.为了立足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针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所出现的未能妥善解决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从而实现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司法领域中的构建.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限制原则、违约责任
D923(中国法律)
2014-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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