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610.2012.02.018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硕教育的实践与反思
2011年初教育部提出推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其目标在于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这一目标与法硕教育既定目标基本一致,但更强调要适应各类实际部门的需要.近年来,我省法硕教育已成规模,在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等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分类培养模式还不够明确、办学特色还不够明显、教师实务经验尚存不足、实践教学制度有待完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为此,应进一步重视法硕教育,强化质量意识;明确培养模式,突出培养特色;鼓励校内外教师双向流动,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完善教学方法,促成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途径的多元化、实效化.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法律硕士、湖南省
G642(高等教育)
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卓越律师教育培养模式研究”,项目湘教通2010 234号;湖南省200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湖南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项目JG2009B006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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