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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8770.2022.02.018

论手机媒介的游戏性

引用
在精神活动中,人天生趋向于一种游戏性选择.手机媒介的游戏性分为三个层次,其一是手机游戏的强游戏性,即人们玩手游的主动参与性、虚拟性、匿名性、游戏规则的限定性等游戏性特质.其二是影视艺术的亚游戏性,即人们在手机上观看影视剧、综艺节目、剧情类短视频时,因参与度有限,只能透过屏幕观看他人游戏或表演,并由此收获超功利性的精神体验.其三是物质生活的弱游戏性,即手机媒介上与维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购物、点餐、导航等应用程序,在网络的虚拟语境中其内容多呈现出非显在的弱游戏性表征.手机媒介的游戏性虽强弱有别,然其根基均建立在网络媒介与生俱来的虚拟质性之上.

手机、手机游戏、强游戏性、网络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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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09;J904;G206

2022-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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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8770

11-5363/G2

44

202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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