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70.2012.10.025
政府在网络围观中的信息义务
网络围观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某项议题向不特定人群开放并取得较高关注度,且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的现象.网络围观常常带有情绪化、对象符号化和议题故事化的特点,在其积极意义之外,也存在着制造和传播不实消息、煽动暴力的危险,而围观人群的社会心态和情绪化则是孕育此类危险的土壤.就聚焦重大公共事件的网络围观而言,政府部门负有信息义务,这是政府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的职责所在,现行法律规定上亦有其依据.
网络围观、政府信息义务、公共安全
TP3;G35
中国传媒大学科研培育项目"微博传播中的侵权问题研究"项目CUC12C08的研究成果
2013-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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