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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传播"与表达权——试论微博时代的表达自由

引用
@@ 一、表达权:凸现虚拟空间 表达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情况下,通过语言、行为等形式,借助传播媒介直接或间接、明示或默示地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表达权历来被视为一种神圣的基本权利.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所说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保护你说话的权利"①,即可视为对表达权的维护与尊重.

传播媒介、表达权、时代、说话的权利、法国思想家、自由表达、虚拟空间、基本权利、法律规定、伏尔泰、尊重、语言、形式、行为、维护、神圣、观点、公民、保护

DF2;DF3

2011-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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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传播

1007-8770

11-5363/G2

2011,(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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