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的互联网表达及其法规制问题
本文从传统的通信自由、广播电视自由、印刷媒介自由的法理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规范分析.本文认为,对于现代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互联网表达权,应从法理上做出新的界定,并站在媒介融合以及数字内容传播的高度,探讨其法规制的可能性,最终目的是促进信息社会的秩序与和谐.
互联网表达、法规制、网络传播
G41;G40
2009-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8-41
互联网表达、法规制、网络传播
G41;G40
2009-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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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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