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824.2008.01.008
论西魏尚书省的改革
大统十二年(546)西魏改革了尚书省制度,将原来的六尚书三十六曹制改成了六 尚书十二部制,尚书六部最后确定为吏、民、礼、兵、刑、工,郎曹十二部是:吏、民、礼、兵、刑、工、计、蕃、虞、膳、驾、宾.这次改革不仅确立了隋唐以至明清六部的名称,而且还开启了北朝后期精 简机构、归并尚书省郎曹的先声.其弊端是对尚书郎曹精简过甚,不便于政务的运行,这一点在 随后实行的六官制度中得到了纠正,六官制度在六卿的体制下设立了大约二十二个相当于尚书 省郎曹的机构,奠定了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的基础.
西魏、尚书省、六部、十二部、六官制度、太和新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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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39.23(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8-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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