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824.2007.03.038
我国公司设立登记与营业执照的冲突及解决途径——公司营业执照法律地位的不合理性分析
我国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地位特别突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司颁发营业执照主要是从便于对公司进行行政管理方面考虑,但却人为地造成了市场的混乱,使营业执照的应有功能不能得以发挥.其实,公司设立登记足以使营业执照的应有功能发挥得更好,尤其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更有利于发挥设立登记的功能.
公司、设立登记、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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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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