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824.2006.04.038
论"城中村"改造中社会保障机制的建构
我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城中村改造规划无法可依.城中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必要纳入到政府征地补偿中,以货币补偿和村级留地的方式提供基本保障.拆迁后的城中村村民社会保障机制的建构,可以采取由城市政府与村委会共为主体的上下互动开发方式.
城中村、土地权属、非农用地、村级留地、开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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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2.1(国家行政管理)
2006-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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