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705/j.issn.1672-643X.2019.05.17
河道生态基流保障引起的农业损失量计算
为了科学协调水资源短缺地区农业用水与生态基流的矛盾问题,推动生态基流保障工作开展,从优先保障生态基流后农业受到影响的角度出发,确定了不同保障水平下的农业损失量.以渭河干流宝鸡段为例,定量计算了生态基流调控值在5~10 m3/s之间时宝鸡峡灌区的农业产值损失与产量损失,并分析了生态基流保障前后保障率变化情况.结果表明:生态基流调控值在5~10 m3/s之间时,平水年农业产值损失在1.04×108~2.54×108元之间,枯水年农业产值损失在2.99×108~4.06×108元之间,特枯年农业产值损失在4.78×108~6.61×108元之间.减少农业灌溉引水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率明显提高.
生态基流、保障率、农业损失量、渭河干流宝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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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13.4;S2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479162
2019-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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