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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仲舒对《春秋》话语权的确立

引用
董仲舒通过三步论证完成了其对《春秋》价值的确立。首先是通过对《春秋公羊传》的报应论阐释,赋予历史以道德价值,同时引入了作为主宰者与审判者的“天”;其次通过对灾异的论述,论证了天意的表达方式;最后通过论证《春秋》对天意拥有合法的解释权,从而在完成其为汉立法的历史使命中确立了《春秋》的价值与地位。

董仲舒、《春秋》、报应、灾异、天人感应、为汉立法

B234.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百年佛学研究精华集成”10JZD0004

2015-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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