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纠纷与政府应对——以清代河西走廊为中心
清代河西走廊水资源匮乏,水事纠纷频发.在水事纠纷的调处上,地方政府主导着跨县、跨流域等大型水案以及严重违犯水规事件的处治,并积累了较多成功的经验,对维护该地区水利秩序的平稳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在具体水事纠纷调处过程中也出现了执行力不足的状态.讨论河西走廊地方政府在水事纠纷应对中的作为,可为理解清代国家基层水利治理的实况等提供一个地方性案例.
水事纠纷、政府应对、清代、河西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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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9(地方史志)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至民国时期甘宁青地区农村用水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11XZS02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水资源安全与西北基层社会控制——以清代河西走廊为中心”10XJC770002
2015-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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