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162.2011.06.007
藏牧区刑事和解初探——以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例
在藏族牧区犯罪治理过程中,“赔命价”、“赔血价”等民间惯习常与刑事司法相互排斥.实践证明,这一问题并不能简单地通过一方对另一方的取代予以解决.刑事和解是我国正在倡导和试行的一种刑事纠纷解决方式.从牧民对传统调解的信任与依赖、传统刑事司法的“水土不服”以及刑事和解的契机与本土优势等三方面分析,在藏牧区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有助于融通藏族传统调解与司法两种机制,改善刑事纠纷解决的整体效应.
刑事和解、藏族牧区、民间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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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1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甘青川藏族部落社会研究"11BZS054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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