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162.2010.05.005
北宋太宗朝的"乐府声诗并著"——以王禹偁为个案
在中国古代音乐文学史上,以齐言或长短句为主要歌辞形式的歌曲创作并行不悖,宋人早已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李清照词"别是一家"之论,开宗明义即指出"乐府、声诗并著";张炎<词源>序中亦以为"声诗间为长短句".北宋太宗朝"乐府、声诗并著"的创作,王禹偁可谓典型.王禹偁有"谪居始信为儒苦"的生活,有"醉中官妓乞歌诗"的经历;有声诗<畬田词>,也有"乐府"(曲子词)<点绛唇>,而他总以"词臣"的身份,时刻关注"风谣"、"山歌"修教易俗的意义,反映了北宋立国之始文人士大夫对声诗、"乐府"(曲子词)功能的明确认识.
北宋太宗朝、乐府、声诗、王禹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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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6.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宋代礼仪文学研究"09YGA751071
201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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